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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监局关于2013年四季度辽宁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浏览:8507次    时间:2014年3月7日

辽保监中〔2014〕2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2013年四季度我局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及保险中介从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情况
  2013年四季度,辖区内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98家,同比减少3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82家,同比减少2家;保险经纪机构7家,同比无变化;保险公估机构9家,同比减少1家。共有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240家,同比增加96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218家,同比增加95家;保险经纪分支机构16家,同比增加1家;保险公估分支机构6家,同比无变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6,627家,同比增加829家,其中,银行类4,979家,邮政类965家,其他类683家。
  (二)保险中介业务发展情况
  2013年四季度,辖区内保险中介渠道共实现保费收入322.4亿元,同比增长28.48%,占全辖保费收入的72.18%。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8.76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4.2%;保险经纪机构实现经纪保费收入1.57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0.33%;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共代理保费收入113.92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25.51%;保险销售人员共代理保费收入188.15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42.12%。此外,保险公估机构累计结案37,384件,累计估损2.12亿元。
  (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状况
  2013年四季度,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营业收入44,036.4万元,同比增长27.18%,经营亏损51.28万元。据统计,共有53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盈利,约占机构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营业收入39,975.69万元,总体实现盈利,利润为148.41万元,共有48家机构实现盈利;保险经纪机构实现营业收入3,064.59万元,亏损65.84万元,仅有3家机构实现盈利;保险公估机构实现营业收入996.12万元,亏损133.85万元,仅有2家机构实现盈利。
  (四)保险中介从业队伍发展情况
  一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情况。2013年四季度,辖区内共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119,926人,同比增加17,740人。其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106,140人,同比增长14.3%,其中,寿险销售人员83,525人,同比增长16.85%;产险销售人员22,615人,同比增长5.8%。保险专业代理销售从业人员13,551人,同比增加4,453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52人,同比增加1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183人,同比减少1人。二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2013年四季度,我局辖区内共有42,646人报名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同比增加4,889人,参考人数达36,970人,同比增加4,018人;及格人数达23,959人,同比增加2,795人;及格率为64.81%,同比提高0.58个百分点;作弊人数43人,同比增加22人。从报名人数看: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和中国人寿占全部报名人数的53.21%。从考试及格率看:及格率在60%以上的机构有29家。其中,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和百年人寿考试人数相对较多且及格率较高,分别为83.38%、79.57%和71.61%。从考试作弊人数看:平安人寿12人作弊,阳光人寿和平安产险各3人作弊,太平人寿和泰康人寿各2人作弊,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百年人寿、生命人寿、幸福人寿、中意人寿、信诚人寿、恒安标准人寿、国泰人寿、民生人寿、华汇人寿、人保健康以及华泰产险各1人作弊。同期,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为23人,及格人数为17人,及格率为73.9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为58人,及格人数为27人,及格率为46.55%。
  二、主要问题
  (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报表报送问题突出
  一是部分公司数据报送不及时。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报表应由各机构负责人员于季后15日内通过保险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但部分公司因不够重视等原因未能按时报送,给我局数据汇总带来极大不便。本季度未能按时报送报表的公司有: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华泰财险、安邦财险、民安保险、安华农险、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幸福人寿以及百年人寿。其中,平安财险、华泰财险、大地财险、安华农险、安邦财险以及泰康人寿三季度也未按时报送报表。二是部分公司数据报送质量不高。有的公司填报数据单位未按照报表统一的单位(万元)填报;有的公司在报送时未按要求报送当期业务数据,而是按照全年累计值报送,导致数据严重失真,影响了汇总分析工作的开展。
  (二)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仍较为严重
  近期,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研,内容涉及保险营销、兼业代理以及专业代理三个方面。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我省中介市场的发展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通过中介渠道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情况较为普遍,不仅违规行为屡查屡犯,而且违规方式愈发隐蔽,甚至有的保险中介机构已经沦为保险公司套费工具,形成了外在利益输送链条。二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规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涣散,在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机构高管时,未及时向我局报告,严重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中介业务监管报表报送的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各公司统计人员要按时填报中介业务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该项工作,并复核报表数据;公司负责人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是完善制度。针对人员岗位流动、因事不能进行该项工作的情况,各公司要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的交接,避免因工作交接不当导致发生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错误等问题。同时,在工作交接后,要及时在 "辽宁省保险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上更新"人员信息"和"基础信息"中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保险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一是增强自律意识。我局始终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各类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铁腕打击,各保险中介机构要切实增强自身合规意识,避免成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的工具。二是增强服从监管意识。各机构作为被监管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变更事项及时进行报告,若营业场所、机构高管人员发生变更,要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报告;若机构办公电话、高管联系电话发生变更,要及时向我局中介处报备,确保监管部门可以在日常监管中随时联系到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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