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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监局关于2013年一季度辽宁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来自:辽宁保监局    浏览:8729次    时间:2013年5月17日

辽保监中〔2013〕24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2013年一季度本辖区保险中介市场及保险中介从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情况。截至2013年一季度,辖区内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00家,同比减少4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83家,同比减少4家;保险经纪机构7家,同比无变化;保险公估机构10家,同比无变化。共有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167家,同比增加29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146家,同比增加28家;保险经纪分支机构15家,同比增加1家;保险公估分支机构6家,同比无变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6,390家,其中:银行类3,781家,邮政类663家,其他类1,946家。
  (二)保险中介业务发展情况。2013年一季度,辖区内保险中介渠道共实现保费收入99.28亿元,同比增长13.24%,占全辖保费收入的75.05%,同比提高1.36个百分点。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3.02%;保险经纪机构实现经纪保费收入3118.84万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0.23%;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共代理保费收入33.89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25.62%;保险营销员共代理保费收入61.08亿元,占全辖保费收入的46.17%。此外,保险公估机构累计结案9,384件,累计估损2,347.24万元。
  (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状况。2013年一季度,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营业收入8,074.52万元,同比增长15.81%,经营亏损238.09万元,同比增亏138.65万元。据统计,共有31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盈利,占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营业收入7,263.2万元,经营亏损128.31万元,共有28家机构实现盈利;保险经纪机构实现营业收入654.46万元,亏损22.08万元,有3家机构实现盈利;保险公估机构实现营业收入156.86万元,亏损87.7万元,均经营亏损。
  (四)保险中介从业队伍发展情况。一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情况。2013年一季度,辖区内共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104,929人,同比增加2,659人。其中,保险营销员95,867人,同比增长1.77%,其中,寿险营销员74,490人,同比增长0.01%;产险营销员21,377人,同比增长8.42%。保险专业代理从业人员8,841人,同比增加990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51人,同比增加12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170人,同比减少14人。二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2013年一季度辖区内共有27,181人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电子化考试,同比减少580人;参考人数达23,642人,同比减少267人;及格人数达15,467人,同比减少376人;及格率为65.42%,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作弊人数13人,同比减少7人。从报名人数看:平安人寿、社会考试、太平人寿、中国人寿的考生占全部报名人数的52.47%。从考试及格率看:及格率在60%以上的机构有29家,其中,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和英大泰和人寿考生相对较多且考试及格率较高,分别为77.81%、74.72%和74.68%。从考试作弊人数看:考试作弊人数有所减少,其中,平安人寿6人作弊、中荷人寿3人作弊、信诚人寿1人作弊、中英人寿1人作弊。同期,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为48人,及格人数为31人,及格率为64.58%;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为64人,及格人数为31人,及格率为48.44%;农村保险营销员代理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为176人,考试通过人数为123人,及格率为69.89%。
  二、主要问题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擅设分支机构开展业务问题
  从前期开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违规经营风险排查和后期针对涉嫌擅设分支机构的公司现场检查情况看,近期保险代理机构擅设分支机构行为有所抬头:一是在前期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了三家保险代理公司存在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当地营销团队、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并发放代理佣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擅设分支机构的公司抱有侥幸心理,以设立保险咨询服务部等形式企图打政策"擦边球"。三是擅设机构多设在偏远地区,场所较为隐蔽。如此次重点检查的擅设机构均在朝阳地区的村镇中。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及时报送外部审计报告问题
  2013年一季度,我局开展了 2012年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报告报送工作。从报送情况看,主要存在报送审计报告不主动、不及时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忽视外部审计报告报送工作,或不清楚报送时限,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报送报告。二是部分公司因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我局无法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公司未能按时报送报告。
  (三)保险机构不够重视中介监管报表报送工作问题
  由于个别机构对报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具体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未做好工作交接等原因,出现未能及时报送报表、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保险中介非现场监管工作。其中,未能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一季度监管报表的机构有人保寿险、信泰人寿、太平洋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信诚人寿、人保财险、大地产险以及阳光产险等8家机构;报送数据单位出现错误的机构有人保寿险、中意人寿等2家机构。现对以上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查重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保监会统一部署,我局今年将继续依法严查重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中介业务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督促保险公司实现中介业务真实、合法、透明,实现检查工作制度化、常规化。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查重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向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
   (二)做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考试相关工作
    中国保监会将于2013年7月1日启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同时停止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及各保险行业协会,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到"收好尾、开好头"。
    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好对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措施;要配合保险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防止误读误解。各保险行业协会要提前安排信息系统运行测试和分析调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订制和换发等考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旧资格考试制度可能出现的集中报名考试等情况,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三)做好保险公司中介监管报表报送工作
  对于保险公司在报送监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监管要求:一是各公司要提高责任意识,填报岗和复核岗均要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不得出现漏报、错报现象,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公司要明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的报送工作,如出现人员调整的情况,必须做好相关工作交接,不得因人员流动影响公司报表报送工作。三是对于两次以上通报或报表数据出现问题的机构和具体责任人,我局将依据《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2013年一季度辽宁保监局辖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2.201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未报送机构统计表 

  
  
                                辽宁保监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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